吕院团发[2016]52号
吕梁学院学生入团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和团省委《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在充分借鉴党组织调控党员发展做法、总结近年来发展团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 “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入团时间
每年发展新团员的时间为:“五四”期间、“一二•九”期间。
二、入团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在本学年内没有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加入团的组织。
(四)自觉接受团组织的培训,成绩优异。
(五)学习努力刻苦,工作积极主动,生活俭朴,思想正直,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
(六)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勇于进取、乐于奉献,能够积极维护集体和组织荣誉,顾全组织利益。
(七)整体表现优秀,但在某一方面成绩(或事迹)突出,得到社会、学校和组织认可的。
三、入团流程
(一)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1、凡符合《团章》的规定、要求入团的同学,必须由本人自愿向班级团支部递交书面申请;
2、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团支部或班主任应在一周内与本人谈话,给予鼓励并指出努力方向。
3、因升学,在原学校已递交入团申请书的同学须重新提出申请,但申请时间可从最早提出申请之日起算。
4、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申请人对团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入团要求迫切,动机端正,信念坚定,工作积极认真,学习努力刻苦,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经支部会讨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工作每学期至少应进行一次,也可以根据情况随时进行。
5、建立入团积极分子档案,将其入团申请书等材料归档。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1、团支部为培养对象安排1-2位团员作为入团培养联系人,这1-2名同学必须对入团积极分子比较了解,思想政治觉悟较高。(一般要求团支部书记作为联系人,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培养联系人职责:了解入团积极分子对团的认识等情况,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经常向团支部、分团委汇报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
3、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团积极分子谈话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按《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培养考察情况的内容:①培养考察对象对团史、团的理论、基本知识学习和认识情况;②缺点不足的改进情况;③目前表现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④是否达到团员的要求和条件。培养人要按时认真填写培养考察情况,注明材料形成时间并签名;力戒突击编写)。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
1、团支部将比较成熟的入团积极分子通过组织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1)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①经过6个月的培养、教育,基本达到了团员的要求和条件;②参加了团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③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刻苦努力,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在听取团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2、团支部要明确两名正式团员作为其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团介绍人的职责: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纲领、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向支部大会如实地、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四)团员的接收
1、填写《入团志愿书》
(1)填写《入团志愿书》应注意:贴志愿人近期的一寸照片。
(2)入团志愿的内容:(1)开头直接填写“我志愿加入中国共青团”;(2)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成过程谈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为争取入团所做的努力、主要优缺点、努力方向和决心。
(3)对团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补充说明的经历及其它重要问题。
(4)无内容可填的项目,应注明“无”。
2、召开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团员
(1)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团员之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①认真审阅《入团志愿书》及有关材料;②团支部要召开支部会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意见,由支部书记起草支部大会决议草案;③确定支部团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和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④团支部所有团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团员不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团员总数的一半,支部团员大会应改期举行。
(2)团支部书记会后将团员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团申志愿书》,签名盖章,并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分团委审查。
3、分团委审批
分团委在充分听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应在半个月内及时审批团员入团,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将决议填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团支部。团支部接到通知后,负责人要及时与新团员谈话,介绍支部情况,并将其编入团支部。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4、入团宣誓
(1)举行入团宣誓,原则上由校团委组织在每年“五四”期间统一举行。
(2)入团宣誓大会程序:①奏《国际歌》;②团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宣誓人姓名及入团时间;③进行宣誓;④团组织负责人讲话;⑤新团员代表发言。
5、资料存档
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存入档案,由所在分团委保存。
附件:入团申请表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印发
入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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